深圳大学自学考试相沟通专升本项目助学单位征集公告
项目介绍
为积极推进我校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深圳大学自学考试相沟通专升本项目助学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满足深圳城市职业学院在校学生提升学历层次的需求,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委〔2006〕22号)、《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助学辅导班管理的通知》(粤考办〔2013〕14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将为在校学生举办深圳大学自学考试相沟通专升本助学班,以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进一步增强其社会竞争力。
二、合作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县(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办学许可的办学证,且有超过3年的办学历史,具有同类合作办学经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无重大办学不良影响、无涉及违法、违规办学等现象;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遴选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并开始接受报名;
(二)审核确认应征单位信息;
(三)经实地考察、面谈和专家评分,择优选取一家自学考试相沟通专升本助学单位并公示(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四)经有关方面审批后,双方洽谈、协商并签署协议。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按征集条件、评分标准提交相关材料(文件提交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五、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